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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6 作者: 浏览次数:

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定本指南。

《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本《指南》解释权归412永利皇宫登陆学院办公室

学院信息按其属性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以及不予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责任部门》。学院教职工生及其他公民、法人、组织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或到学院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学院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主要通过学院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电子屏OA协同办公系或公告栏等主动向社会院内公开

(三)公开时限

1.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2.学院决策事项需征求教职工生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3.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子形式)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412永利皇宫登陆学院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清定桥村文明西路168号412永利皇宫登陆(金海校区德政楼1104),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传真号0854-5412023。

电子邮箱:gzhlxxgk@163.com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学院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gzhlxxgk@163.com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学将依据《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责任部门》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

2.登记

对于《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学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7)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四)收费标准

学院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将按照贵州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二)项、第(三)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学院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及其所属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0854-5410318

接待地点: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清定桥村文明西路168号412永利皇宫登陆(金海校区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550025。


附件:412永利皇宫登陆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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